本文转自:人民网-广西频道
兴安竹文化展示馆揭牌。张晓摄
2月28日上午,兴安竹文化展示馆揭牌仪式在兴安县灵渠博物院一楼举行。随后在灵渠博物院二楼会议室召开了桂林市竹产业及林下经济发展座谈会。国际竹藤中心调研组、自治区林业局、广西林业科学院、桂林市政府、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桂林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相关人员以及兴安县相关部分负责人参加了揭牌仪式和座谈会。 兴安县地处桂林市东北部,土地总面积349.9万亩,林业用地面积271.1万亩,属典型的“八山一水一分田”地貌。全县森林面积268.3万亩,森林覆盖率为76.53%,活立木蓄积量1129.7万立方米;竹林面积51.4万亩,其中毛竹林面积50万亩,立竹量7500万根,主要分布在溶江镇金石片区和华江瑶族乡,是全国毛竹主产区之一。竹木产业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先后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区”“广西首批绿化模范县”“中国竹子之乡”等荣誉。 2022年,兴安县共有在册竹木经营加工企业156家,其中毛竹加工企业88家,主要生产竹针、铁炮串等产品,全年加工毛竹700万根,年产值5.3亿元,从业人数3000余人,6家出口企业每年出口竹制品产值9000多万元。 兴安县规划在“十四五”期间,全县扩种毛竹1万亩,完成松杉造林1万亩、油茶造林2.5万亩、毛竹低产林改造8万亩;到2025年,全县竹林达到53万亩(毛竹林51万亩),毛竹立竹量1亿根,年产毛竹1200万根,竹笋5万吨,竹木业年产值10亿元以上。把竹木产业建成绿色支柱产业,实现境内山川秀美,争创全国竹木业名县。同时重点打造兴安县溶江竹木精深加工产业园,计划总投资20亿元,项目储备用地3000亩,分二期建设,积极促进竹产业园与旅游业有效融合,建设园中园项目,打造以竹文化展示、毛竹为主题的旅游观光园,充实园区建设内容。 下一步,兴安县将创新竹木产业发展新模式。推动竹木集约经营。鼓励实施“村社联合经营模式”,由村委会牵头,引导林农以承包经营的竹木资产入股组建合作经济组织,统一管理竹山经营权,实行分利不分山。打造竹旅融合康养基地。立足县内竹木资源,以“竹木+康养”等模式特色化发展,建设集示范推广、旅游观光、度假休闲、科普培训于一体的丰产示范园。支持各乡镇(街道)举办竹木文化节等活动,不断挖掘竹木文化内涵。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主体积极申报区、市级“森林康养名镇”“森林人家”“森林康养特色村”“森林康养基地”“森林氧吧”等。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创建兴安县竹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支持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牵头制定竹产业相关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对参与制订或修订的企业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支持竹产企业参与建立兴安地域品牌,允许经评价合格的企业或产品使用兴安“标识”。 以创建自治区级林下经济示范县为契机,加大林下经济发展力度。推广“政府+企业+银行+保险+农户”的“五位一体”合作模式,推动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养殖户结成“公司+合作社+养殖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努力将兴安县打造成为桂北地区中草药林下种植的重要基地。到2025年,实现全县林下种植利用林地面积20万亩以上。推广生态养鸡、鸭、鹅、猪、牛、羊等林下养殖业,到2025年,全县林下养殖利用林地面积达20万亩以上。稳步发展林下产品采集业。采集林下用于食用、药用、工业和观赏的产品,培育发展竹灵芝、竹笋、林菜等林下产品采集业。利用当地林下采集优越资源,在林区内进行点播和片种扩繁,采取竹灵芝特有种植专利技术进行种植养护。到2025年,全县林下采集利用林地面积达22万亩以上。(张晓)
兴安竹文化展示馆揭牌仪式现场。张晓摄
与会人员参观竹文化展示馆。张晓摄
桂林市竹产业及林下经济发展座谈会现场。灵渠博物院供图
部分与会代表合影。张晓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