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银保监复〔2022〕14号
重庆巴南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重庆巴南浦发村镇银行关于左垠竹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巴浦村银发〔2022〕33号)有关资料收悉。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和《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左垠竹巴南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
二、该拟任人应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巴南银保监分局。逾期未到任,此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巴南银保监分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