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下午3时许,青山(钢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合冶金派出所在辖区工业二路开展烟花爆竹禁放执法检查时,发现公园家小区附近有一辆货车正停在路边,一名男子神色慌张地往车下卸货,形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盘查,当场查获28种775件烟花爆竹。
经现场询问查验,民警得知该男子名叫刘某全,最近听说贩卖烟花爆竹可以带来丰厚利润,专程从外地购买了一批烟花爆竹来武汉贩卖。民警在附近摸排走访时,发现不远处一家茶社入口处堆放着一些未燃放的烟花爆竹,系茶社老板蔡某为迎接“财神”所购买。随后,民警将现场发现的全部烟花爆竹依法进行了收缴,并将刘某全和茶社老板蔡某一同带回所内审查。
经依法调查取证和询问,刘某全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冶金派出所依法对刘某全行政拘留10日,将收缴的烟花爆竹送往集中销毁点进行销毁,并对购买者蔡某开展批评教育。
警方提醒,燃放烟花爆竹可能危害生命财产安全,容易引发火灾、炸伤、灼伤等安全事故,造成环境污染,产生噪音扰民。2021年春节武汉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警方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争当环保倡导者、传播者,爱护环境、文明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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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汉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