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快竹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在实施竹业开发富民(二期)工程建设的基础上,于2015-2017年实施竹业开发富民(三期)工程。明确至2017年全市竹林面积达150万亩,竹业总产值30亿元,竹业主产区农民人均增收超600元,丰产竹林片每亩增收超800元。
据了解,实施竹业开发富民(三期)工程期间,市财政将每年投入300万元,各县(市、区)在整合林业基金、水土保持资金及中央、省级竹业发展资金等基础上,每年足额配套,扶持(三期)工程建设。并大力扶持笋、竹加工龙头企业,鼓励和支持农民成立竹业合作社,加快竹林培育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发展。力争至2017年全市笋、竹加工企业产值达20亿元,竹业合作社超530家。同时,我市将努力在古田、福安、屏南等县(市)建成3个竹笋、竹制品交易专业市场。大力引进和推广竹林测土配方施肥、喷灌滴灌、冬笋培育等新技术;积极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开展新技术承包、咨询和服务等合作,促进竹类科技成果转化。